1.宣传、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令、政策和规定,完成上级主管机关下达的有关档案业务工作。
2.制定本校关于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,加强档案工作的规范化、标准化建设,提高档案的综合管理水平。
3.负责学校各类档案库房、设备等的建设与管理。
4.负责党群档案、行政档案、教学档案、科研档案、财会档案、外事档案、出版档案、基建档案、声像档案、人事档案、学生档案等各类档案的整理、分类、立卷、归档与接收工作,负责实物类档案和人物类档案的接收、收集、登记、编目、存放、展示等工作,做好有关校史档案材料的收集管理工作。
5.做好档案的开发利用工作,严格按规定办理查阅、借阅、复印、摘抄与咨询服务,做好档案信息的利用反馈工作。
6.做好档案鉴定和密级调整工作,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。
7.做好档案的编研、修复、复制、保护和专题汇编工作。
8.负责组织全校兼职档案人员的业务学习与培训,做好各单位档案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与督促工作。
9.开展档案学术研究和业务交流活动。
10.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。
2024-12-1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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