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各单位、各位老师:
为了规范我院图书资料固定资产的管理,防止我院图书资料固定资产的流失,做到管理有序、操作规范,帐物相符,现将图书资料固定资产报增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1、各单位、各位老师使用办公经费或课题经费购买图书资料后,持发票及购书清单(发票及清单上的公章或单位必须一致)到图书馆办理报增手续;
2、报增的同时,各单位、各位老师需将与清单所列书名相符的图书资料送至图书馆,作为我院的固定资产保存,图书馆将尽快分编加工图书资料。各单位、各位老师如需查阅图书资料,须持一卡通到图书馆查阅或办理借书手续借回使用。
3、购书经办人持加盖“惠州学院文献资源报增专用章”的《报增单》和发票到财务处报账。
图书馆
2013年9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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