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分会:
学院已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,全院师生正以良好的精神面貌,迎接新一轮发展的挑战。为了进一步增强师生的凝聚力,共同营造团结、友爱、积极、向上的和谐校园氛围,院工会、学工部、团委决定举办“和谐之音”校园师生大合唱比赛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比赛时间
五月下旬
二、比赛地点
旭日大楼广场
三、参赛对象
13个教学系(分会)、机关代表队、后勤分会、图书馆分会、老干代表队,其中艺术教育系分会、老干代表队作为表演单位参与演出。
四、参赛人数
教学系(分会)50--60人,其中教工人数15—25人,其他代表队不得少于30人。
五、内容与形式
每分会选唱一首歌,以歌唱祖国、弘扬民族精神为主题的爱国主义歌曲、校园歌曲为主。
六、要求
1、各分会要高度重视本次合唱比赛,精心策划,认真组织,切实做到思想到位、组织到位、人员到位。
2、各分会于4月6日前将选唱的歌曲及合唱队名单送院工会。
七、奖项设置
本次合唱比赛设一等奖2个,二等奖3个,三等奖4个,特别奖2个,优秀奖若干个,优秀组织奖若干个,分别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。
院工会、学工部、团委
二00七年三月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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